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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隆汇3月7日丨国新能源(600617)(600617.SH)公布,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《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山西省国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》,公司控股股东自愿承诺自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(即自2024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0日)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。在上述承诺期间内,如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、派送股票红利、配股等原因新增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。

标签: 减持 承诺 股份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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